核定煤礦生產能力檔次劃分標準為:
(一)30萬t/a以下礦井,按標準設計檔次劃分;
(二)30萬t/a至60萬t/a礦井,以5萬t/a為一檔次;
(三)60萬t/a至120萬t/a礦井,以10萬t/a為一檔次;
(四)120萬t/a至600萬t/a礦井,以30萬t/a為一檔次;
(五)600萬t/a至1000萬t/a礦井,以50萬t/a為一檔次;
(六)1000萬t/a以上礦井,以100萬t/a為一檔次。
(七)露天煤礦,以100萬t/a為一檔次。
生產能力核定結果不在標準檔次的,按就近下靠的原則確定。